鋰電世界 “西北部的甘肅、寧夏等區域太陽能資源豐富,但是電網較為薄弱,已存在風電棄風問題,因此要在政策上提前規劃,避免大型光伏電站‘棄光’發生;而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為了電網的安全考慮,目前更鼓勵自發自用?!眹译娏茖W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副所長劉純在談到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下發的《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通知》意見稿時,發出了與眾不同的聲音。
盡管許多業內人士認為《意見稿》是在給光伏產業潑冷水,但從更長遠的角度分析,該《意見稿》具有很強的調控和指導意義,意在引導我國的光伏產業走向理性、平穩、健康和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引導光伏發電區域均衡發展
細看《意見稿》,最引人注意的是,與以往全國除西藏地區外統一上網電價的政策不同,《意見稿》根據各地太陽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太陽能資源區,并制定了相應的標桿上網電價,分別是: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樹Ⅰ類資源區上網電價為0.75元/千瓦時;新疆、寧夏、內蒙古、青海西寧等Ⅱ類資源區為0.85元/千瓦時;北京、天津、黑龍江、河北承德等Ⅲ類資源區為0.95元/千瓦時;其他地區仍然為1元/千瓦時。
“分類上網電價的推出,是最大的進步?!敝袊稍偕茉磳W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告訴記者,自2006年實施《可再生能源法》開始,分類上網電價的呼聲一直很大,而此次《意見稿》不僅明確了各類別的上網電價,還明確了20年的補貼期限,其實就是明確了光伏發電市場開拓的幾個關鍵條件——價格和運行的時間,利于投資者計算投資規模和回報期。
另外,分資源區的光伏上網電價是爭議最大的地方,外界普遍認為該電價低于市場預期。對此,劉純認為應該讀懂價格背后的政策導向。他指出,光伏發電需要國家的財政補貼,稱得上是一個昂貴的產業,如果把一個本身就昂貴的產業再補貼到暴利的程度,有悖于常理。
但0.75~1元的上網電價真讓光伏電站開發商無利可圖嗎?并不盡然。劉純表示,在光伏產品價格明顯下跌的背景下,按照《意見稿》的上網電價折算,光伏發電的成本回收期應在10~15年?!跋噍^于電力其他領域,如火電、水電、風電等,10~15年的投資回報期已經算快的了?!睂Ρ人念惖貐^,不難發現Ⅰ、Ⅱ、Ⅲ類資源區之間的上網電價分別相差1毛,而Ⅳ類與Ⅲ類地區之間僅相差5分錢。“Ⅳ類地區的光伏資源與其他地區相差近乎一倍,而上網電價卻相差無幾,這很明顯是要減少在東南沿海地區發展大型的光伏電站。”劉純表示,價格背后的另一個政策導向是,推動我國可再生能源走出重點區域,向更大區域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