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我國是電池生產和消費大國,但廢舊電池的回收率卻不足10%,這樣的悖論令人遺憾。眾所周知,廢舊電池回收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有賴于全民的努力,這時候民眾自發性的效力往往高于政策的約束力,但驚駭于京城沉睡了十年的一千多噸廢舊電池的事實,熱心環保的市民也應該意識到電池集中收集并不是回收的真正要義,后續的處理才是最為關鍵的。
廢舊電池回收時須分類,基本可以分為一次電池和二次電池,二次電池中鉛酸電池屬于危險廢物,須單獨進行回收,分類收集是為方便后續的處理處置。處理須送有資質的廠家或企業,但目前國內廢舊電池回收秩序混亂,小作坊、個體戶當道,有資質的廠家和企業經常陷入缺糧的境遇,這使得廢電池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很多時候僅停留在宣傳階段。
廢舊小型二次電池的資源化再生有利可圖,而相關的標準或政策沒有及早出臺,久而久之混亂的局面似有愈演愈烈的跡象。因此,從行業的長遠發展來講,標準的制定和政策的出臺是規范行業秩序的必要手段。
日前由廣東邦普主起草和主參與的廣東省地標《廢舊小型二次電池回收處置要求》已于8月15日正式實施,這意味著至少在廣東地區,廢舊小型二次電池回收利用已經開始有法可依,而我們也希望看到廢舊電池回收盡早實現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