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無證駕駛無牌假牌超標車可拘留十五天
武漢市電動自行車暫停上牌已經2個多月了,何時能夠重新上牌?昨日,武漢市公安交管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給出了答案。四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于10月15日起施行。四部門有關負責人昨對《通告》作出詳細解讀。
修訂目錄后重開登記上牌
暫停上牌,是因為要對允許上牌的目錄重新審定、調整?!锻ǜ妗芬幎ǎ悍沧畲笤O計時速大于20公里、整車整備質量大于40公斤、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大于24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大于48伏、前后輪中心軸距大于1200毫米、不具有騎行功能和超速斷電裝置的兩輪電驅動車輛均為“超標車”,依法納入機動車(摩托車)進行管理。今后,國家出臺新的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按照新的標準執行。
質監局介紹,符合標準的電動車允許登記上牌(白色車牌,長期有效),車型采用目錄管理。目前正在調整目錄,預計在下個月出臺。
黃牌車明年十月起禁上路
《通告》規定:按照《武漢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超標車”已不予上牌,不得上路行駛。2011年十一之前已經合法領取臨時號牌(黃牌)的電動自行車,可以行駛至2014年9月30日。2014年10月1日起,臨時號牌(黃牌)作廢,不得上路行駛。請廣大市民早做準備,提前做好相關處置事項。
《通告》還規定,禁止改裝電動自行車,禁止加裝陽傘、頂篷、座椅等妨礙交通安全的裝置。禁止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號牌、登記證、行駛證。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得非法營運、違法載人、闖紅燈、走禁行線、逆向行駛、占用快車道。所有立交橋、高架路、過江橋梁及隧道、地下通道全天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設有非機動車道的除外)。
駕駛無牌假牌超標車可拘留
《通告》規定,對無摩托車駕駛證駕駛無牌無證“超標車”的,可按“無證駕駛”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1000元罰款;有摩托車駕駛證的,以“駕駛無牌機動車”處200元罰款,記12分;違反禁令標志(走禁行線)的,可處100元罰款,記3分。其他交通違法可參照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執行。但已經合法取得黃牌的“超標車”,在2014年10月1日以前其牌照仍然有效,因此仍按《武漢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處罰標準仍按電動自行車標準執行。
三環內將禁售超標電動車
《通告》宣布,10月15日起,三環線(含)以內區域禁止銷售“超標車”。這是武漢市首次在銷售環節控制超標電動自行車。
工商部門介紹,這將從源頭控制超標電動自行車泛濫,待新的目錄出臺后,工商部門將依法實施整治。
為何三環線以外不禁售?據介紹,根據現行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和2012年9月1日施行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對超標電動車納入機動車(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進行管理。武漢市中心城區在2002年已經實施禁摩,但在遠城區尚未禁摩。待國家相關標準進一步明確后,有可能在非禁摩區域對超標電動車納入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管理(駕駛人需具備相應駕駛證)。值得提醒的是,未取得牌證的超標電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數據
目前,武漢市合法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有93萬多輛,其中明年到期的黃牌車約72萬多輛,長期有效的白牌車20萬多輛。加上沒有登記的無牌電動車,全市電動車約有110多萬輛。
電動自行車違法處罰標準違法行為處罰金額其它措施
從事載客營運3000元扣車
偽造牌證或買賣、使用偽造牌證尚不構成犯罪的1000元15日以下拘留,扣車
安裝陽傘、頂棚等非法改裝50元責令改正,扣車
違禁通行橋隧(走禁行線)50元拒罰可扣車
無牌無證50元扣車
使用其它電動自行車牌證50元扣車
違法載人50元拒罰可扣車
違反交通信號指示20元拒罰可扣車
逆向行駛20元拒罰可扣車
不在規定的地點停放20元拒罰可扣車
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或不靠右行駛,亂穿機動車道20元拒罰可扣車
其它:對偽造電動自行車牌證的源頭窩點和大量倒賣偽造電動自行車牌證的經營者,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以“妨害公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