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為了加快邢臺市新能源汽車發(fā)展,在24日召開的合肥市政府第七次常務(wù)會議上原則同意會議研究并原則同意《邢臺市低速電動汽車管理辦法(試行)》。
據(jù)了解,該辦法對2011年出臺的《邢臺市低速電動汽車管理辦法》從16個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由原來的26條修改為現(xiàn)在的24條,并從8個方面進行了創(chuàng)新。其中,降低了駕駛?cè)速Y格標準,由原來的C1及以上修改為C3及以上;放寬了道路通行條件,由原來的二級及以下道路修改為一級及以下道路;放寬了使用年限,由原來的車輛報廢期限為行駛里程20萬公里或6年,放寬到行駛里程20萬公里或10年;增加了環(huán)保要求和對廢舊電池的回收條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