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世界 2012年國務院印發(fā)《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2012-2020年)》(以下簡稱《發(fā)展規(guī)劃》)的通知,其中,規(guī)劃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力爭達到50萬輛,到2020年,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根據規(guī)劃,全國各地政府相應知道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部分城市成為新能源汽車示范運營城市,且來細看北京、杭州、上海、廣州等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的針對新能源汽車推廣發(fā)布的優(yōu)惠政策。
北京政策
北京最新出臺的《北京市私人購買純電動車小客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私人購買電動車將不參與搖號,但是仍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施號牌限行;購買電動車的消費者,可以獲得最高12萬元(中央財政6萬元+地方財政6萬元)的財政補貼。但補貼是補貼給銷售企業(yè)、然后企業(yè)通過降價來讓消費者受益。此外,《管理辦法》中還對申請純電動小客車指標的適用人群條件做了限定,申請純電動小客車的人群必須符合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且申請電動小客車的消費者將不準參與汽油小客車搖號。
上海政策
按照新能源汽車的性能,對購買新能源車的消費者給予一次性的現(xiàn)金補貼。電動汽車按照電池功率給予補貼,每千瓦時給予2000元的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貼2萬元,純電動汽車最高可享受每輛4萬元的補貼。此外上海市將對新能源車免費上滬牌,但免費牌照有總額限制。計劃首批投放2萬張上海車牌。
廣州政策
在近期發(fā)布的《廣東省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2013-2020年)》(以下簡稱《規(guī)劃》)中,明確將混合動力車型劃入了新能源汽車的行列。這也是全國唯一一個將混合動力劃入新能源汽車行列的地方省份。這意味著在廣州購買混合動力汽車,可以獲得最高1萬元補貼并且可以享受到每月1000余個新能源汽車獨享的搖號指標。
深圳政策
深圳市除了享有《廣東省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2013-2020年)》中補貼政策外,地方財政補助采取遞減機制,按銷售量逐步減少補助。對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首批1萬輛按2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第二批1萬輛按15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剩余部分按1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3萬元/輛;對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超過20千瓦時的部分,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此外在使用過程中也提供一系列政策優(yōu)惠和補貼,如差別電價優(yōu)惠、充電、停車和年檢補貼、團購、換購及增購優(yōu)惠、電池回收等。
杭州政策
杭州發(fā)布的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方案中規(guī)定,購買一輛純電動汽車,除最高可獲國家補貼6萬元外,還最高可獲市級補貼6萬元。此外針對電動汽車的高售價,杭州市還推出了“電池租賃、整車租賃和整車銷售相結合”的推廣模式。
長春政策
長春市對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用戶,整車售價在20萬元以上的,按照以下標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4萬元,純電動汽車補貼4.5萬元;整車售價在10-20萬元的,在此基礎上減少1萬元。實物補貼配送充電器,電池租賃補貼對于采用電池租賃,額外給予租賃企業(yè)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0.5萬元,純電動汽車補貼1萬元。
合肥政策
合肥市對于個人購買并在本市上牌使用的新能源乘用車,在國家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yè)按電池容量給予補貼1000元/千瓦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貼1.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貼2萬元/輛,汽車生產企業(yè)按扣除補助后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整車租賃:對于租賃公司購買并在本市上牌使用的新能源乘用車(不包括不帶電池的整車租賃),在國家財政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的補貼標準與直接購買模式相同,汽車生產企業(yè)按扣除補助后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yè)。同時,對于整車租賃的消費者,給予整車租賃費用50%的補貼,最高每輛車補貼500元/月(補貼2年);電池租賃:對采用電池租賃模式使用純電動汽車的消費者,根據電池租賃合約,市財政補貼電池租賃費,讓消費者免費使用電池2年。以舊換新:為鼓勵私人用戶積極購買,對私人用戶以自有燃油汽車換購新能源汽車,市財政給予3000元/車的一次性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