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以為,該規范的推出具有明顯的社會經濟效益。經過該規范的貫徹施行,可有利于加強電池出產企業、電池集成使用企業以及電池收回使用企業的聯絡交流,完成鋰電池工業的大規模制作、使用及收回,進而促進鋰電池工業的持續、健康、安穩、快速開展。
職業界專家更表明,該規范出臺后,會聯同《轎車動力蓄電池職業規范條件》所觸及的相關目錄,對鋰電池職業企業展開嚴格規范,經過合理的工業引導和規范建造,盡可能躲避電動轎車鋰電池存在的功用、安全、壽數等難題。
規范也要符合實踐
據了解,現在工業化的鋰電池電化學體系只有少量幾種,但在詳細產品方面,尚沒有一致的規范尺度,由此帶來以下幾個問題:
①、增加了電池出產企業的出產研制本錢,不利于電池出產企業的大規模制作、商場投入及材料技能創新。
②、增加了電池集成企業和整車企業的研制本錢,無法完成電池單體快速選型,技能積累難度大,削弱了整車企業的競爭力;
③、電池規范尺度不一致,增加了電池收回使用方面的困難性和復雜性。
據媒體報道,現在鋰電池已由原來的80多種類型,減縮到現在缺乏30種類型。由此可見,商場上正在經過簡化電池類型來下降出產本錢。也能夠猜測,未來鋰電池開展的趨勢將會是電芯和模組尺度的一致化和規范化。
然而,雖然現在國內鋰電池類型減縮不少,可是短少一致的尺度和規范來構成規范化的商場成為整車廠難以拋開的“痛點”,不利于我國新能源轎車工業的健康開展。在此布景之下,無論是新能源車企仍是鋰電池企業,都在呼吁鋰電池的規范化出臺。
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華東華北區域經理鄭耀祖向記者表明,鋰電池樹立規范和規范無論是關于電池廠、整車廠仍是PACK廠來說都是十分有必要的。規范化的樹立有助于下降企業研制以及出產本錢、推進規模化和一致化出產、確保電池收購的多渠道、完成PACK組裝的一致化等。
而據記者了解到,絕大多數電池出產企業、體系集成企業、整車企業以及電池收回使用企業,都希望進一步做到一致電池規范及尺度。
“現在國內的電池工業存在各種不同尺度、不同形狀,不同包裝的電池,就連電池的類型也未一致化,這樣十分不利于電池企業的開展。”沃特瑪技能總工饒睦敏博士解釋道,推行一致的規范和規范有利于促進大規模出產、下降研制本錢以及保證后期的保護和替換。
業界專家以為,職業優勝劣汰是商場挑選的成果,關于沒有規劃理念和規范要求的鋰電池企業來說,如果不在規范化上做出盡力,很有可能被挑選出局。
由于推行電池和模塊的規范化和梯次使用是下降本錢的行動之一,在電池類型和模組尺度、功用和接口上完成規范化,有用促進大規模出產,一起也帶動設備和出產線的規范化,促進工業的快速開展。
“老練和完整的鋰電池規范來規范職業的開展是有益的,可是如果是擬定不老練的規范則是不負責任的體現,現在許多規范的擬定都是殘損的,我對新規范很憂慮。”四川興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范未峰則以為,擬定鋰電池規范的初衷是促進職業的開展,可是鋰電池在規范的擬定上有必要做到細化。
“電池規范化能夠細分為磷酸鐵鋰-石墨電池規范、磷酸鐵鋰-鈦酸里電池規范,乃至能夠分為動力型鈷酸鋰-鈦酸里規范,以及能量型規范,低溫性規范。”范未峰持續彌補道,每一種規范意味著很多數據的支撐,如果擬定者不清楚這些電池特性,也沒有掌握實在的測驗數據,恐怕難以擬定出合格的規范。
專家剖析,我國鋰電池規范化制作進程緩慢原因首要有兩方面:首先鋰電池職業處于初級階段,各企業還在探究之中,不同企業在電池的規劃、銜接尺度等均有不同;其次新能源轎車關于鋰電池規范要求不一致,導致鋰電池為了滿足他們而出產不同規范的電池。
業界普遍以為,單體的鋰電池不一致并非現在的最大難題,電池組的規范化才是重中之重。對此鄭耀祖表明,“完成模組規范化最合適的做法,當模組規范化后,就能夠反向規則電芯的規范”。
規范化即將“破殼” 馬太效應加重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為了扶持新能源轎車的開展需求,電池規范化之路早在2013年就現已開端了,不過那時候還只是一次“測驗”。材料顯現,2013年國家把電池規范化納入了國家方針的作業范圍。
2013年,據全國轎車規范化委員會網站發布,轎車引薦性國家規范《電動轎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體系測驗規程第1部分高功率使用》征求定見函;同年10月又發布了轎車國家規范《電動轎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體系測驗規程第2部分高能量使用》征求定見函。
記者了解到,國家規范委下達的電動轎車用動力蓄電池國家規范擬定計劃,由全國轎車規范化技能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技能委員會(SAC/TC114/SC27)秘書處下屬電動轎車用動力蓄電池規范研討擬定作業組(以下簡稱作業組)承當規范擬定任務,作業組成員首要包含電動轎車整車企業、電池體系出產企業、檢測安排和高等院校等50余家單位。
從2014年頭至2015年9月,政府發表《規范尺度規范調研表》,然后匯總再剖析。這一階段電池種類繁復,尺度多樣,可是無法依據數據剖析的辦法確定一個合理的尺度挑選準則選取到最具代表性的產品尺度。統計剖析得到的尺度與實踐產品聯絡較弱,并未獲得實踐性的開展。
此后從2015年10月到2016年9月,作業組經過參閱“車輛出產企業及產品布告數據庫”和“轎車動力蓄電池出產企業辦理體系”這兩個數據庫,經過權重挑選目標的辦法從現有商場的需求動身,平衡電池與整車的實踐情況,經過技能挑選,經過比能量目標評判先進與否。
首要的挑選準則包含商場占有率、配套量、比能量、配套車型技能條件以及未來整車技能開展趨勢等。再來就是,近期轎車規范化委員會在官方網站發布了由電動車輛分標委安排修訂的轎車引薦性國家規范《電動轎車用動力蓄電池產品規范尺度》征求定見稿。
我國轎車技能研討中心實驗研討所新能源實驗室主任王芳表明,現在規范作業組正在安排起草的有關鋰電池的幾項重要的規范,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個是規范尺度的;第二個是編碼;第三個是辦理體系BMS;第四個是GB強標、電池安全;第五個是48V體系;第六個是電池的收回使用。
關于近期《定見稿》的發布,鄭耀祖以為,一旦規范出臺并加以施行,將會對職業開展發生巨大推力。未來,我國鋰電池職業將進一步呈現馬太效應,強者恒強,弱者愈弱,整個鋰電池工業的洗牌進程將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