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終止馬鞍山“寶明科技復合銅箔生產基地”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寶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馬鞍山“寶明科技復合銅箔生產基地”項目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對外投資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臨時)會議、第四屆 監事會第二十七次(臨時)會議,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召開 2023 年第一次臨時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簽署投資協議并設立子公司的議案》,同意公司與馬鞍山市寧馬省際毗鄰地區新型功能區管委會(以下簡稱“馬鞍山市寧馬新型功能區管委會”)簽署《寶明科技復合銅箔生產基地項目投資建設合同》(以下簡稱《項目投資建設合同》),并在馬鞍山市設立全資子公司安徽寶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新材料”)實施《項目投資建設合同》約定的項目投 資、建設和運營。具體內容詳見 2023 年 1 月 17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 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擬簽署投資協議并設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3)。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與馬鞍山市寧馬新型功能區管委會簽署了《項目投 資建設合同》,約定了公司在馬鞍山市寧馬新型功能區規劃區域內設立項目公司,總投資 62 億元,建設寶明科技復合銅箔生產基地項目(以下簡稱“投資項目”)。 具體內容詳見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 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簽署項目投資建設合同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8)。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子公司安徽新材料與馬鞍山市橫望產業園運營管理 有限公司簽署了《寶明科技復合銅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代建合同》(以下簡稱《代 建合同》)。具體內容詳見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簽署項目代建合同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8)。二、本次終止投資協議的原因 現因公司投資規劃發生變化,為避免項目資源投入的浪費,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經審慎研究并與寧馬新型功能區管委會、馬鞍山市橫望產業園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擬解除《項目投資建設合同》《代建合同》,終止上述投資項目。